自從明朝中葉以來,傳統儒家對士、農、工、商階級分等嚴明的社會觀念發生劇烈變化。商人地位大幅提升,地位僅次於儒生。明代儒者甚至提出新四民論的觀點,及出現了
“棄儒就賈”、“四民相混” 等社會風氣。商賈地位大幅提升與士人相若。士與商的社會地位變化,可從政治與經濟環之改變、及宋明理學的發展而造成。
明代開國之初, 明太祖朱元璋為了防止富商過度侵佔土地資源,明初時期奉行賤商政策。商人的政治地位薄弱,並被視為四民之末。在經過土木堡之變後,戰爭使政府財政陷入困難。 政府推行 “捐納” 制度以增財政收入。 捐納制度的設立,在中國歷史上首次在科舉、家世血統以外,百姓階層首次單憑經濟實力,合法地取獲官職。 相較於競爭劇烈的科舉制度,透過 "捐納" 入仕更為容易快捷。 此外, 政府又為商人設立 “商籍”, 使商人不必按籍貫考科舉, 並可留在經營地裡按 “商籍考試。 競爭相對較輕, 使商人更易入仕。 此外,人口從明初至十九世期中葉期間增加了好倍2,而舉人及進士名額卻沒有相應增加, 使原本已競爭劇烈的科舉更白熱化,甚至有 “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賈而成功也十之九。”的說法。 對於不弟的士人而言,從商是入仕以外的一個不錯的選擇,甚至是更好的選擇。 令十六世紀,社會上出現了 “棄儒就賈” 的新風氣,商人地位得以提升。 這是古代中國社會裡從未出現過之現象。 讓商人家族成員透過經濟實力入仕,透過參政保護自身的商業利益。而官僚家族成員亦從商, 政府官僚成為了商賈的代言人,官商界線漸趨模糊。
此外,明代政府將學校制度融入科舉體制,令讀書人的資格被國家確認並受到 “準官僚”待遇。 從禮儀、司法、經濟及傜役上擁有各種優待。 而且明代的舉人身份是終身資格,可出任低級官僚。與宋元時期相比較下, 一般士人待遇與庶民無異,舉人身份也只是臨時身份。令士人階層成為社會上的特權階級, 是為“紳士” 或“縉紳”。 縉紳們一方面透過累土地財富,另一方面運用免賦稅傜伇的特權,包攬他人拖久稅款。地方鄉紳因此累積了大量財富。明代中葉之後,商品經濟大力發展,海外貿易繁盛。城市的功能由以往政治為主,慢慢改變為以商品經濟為主。商人對經濟的重要性大大提升。士人又運用知識上的優勢, 參與各種商業活動, 成為了獨特的儒商集團。 這些商賈縉紳又承擔了地方宗祠、書院、寺廟、道路、橋樑等建設。 隨著里甲制度的瓦解,讓商賈士紳漸漸成為地方官府與民間橋樑,協助官府管理鄉村3,成為政府對地方管治不可或缺的一環。 商賈士紳階層成為明、清兩代地方政治的穩定力量。
明代儒家心學的興起,亦對模糊士商界線作出了一定作用。 心學主張 “心即是理”。 對四民之間的分野看得較輕,著重實踐個人的人生價值。 心學的代表人物王陽明在以上基礎 對 “四民論” 提出了新觀點。他認為 商賈“雖終日作買賣, 不害其為聖言”, “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 力之所及而業焉,以求盡其心”。 商賈若盡心於其業, 即為聖人之學, 地位不比士為低 4。 社會上又提出了 “ 良賈何負於閎儒”、“賈何後於士”5等觀念。 讓商人地位的提升提供了道德依據。令商人的社會地位得到確認。 而舊 “四民論” 由士、農、工、商,蛻變成士與商、農與工的新四民論。
明代中以後,商人的地位從四民之末,提升至僅次於士的地位,甚至出現 棄儒就賈,士商相混的情況。 促成商人的地位提升,明代的商品經濟蓬勃,逐漸成為政府的收入來源。捐納制度的設立,令商人得到合法及比科舉容易入仕的門徑,促使商與士的界線模糊並慢慢讓士紳階層成為了官民的溝通橋樑。陽明心學的興起,更為商人地位的提升取得了道德依據。徹底改變了以士農工商的社會結構,讓士與商成為社會上層階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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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英時 (2019), "下篇二 新四民論 — 士商關係的變化"、"六結語", "CHIN A282C 中國近世史" (單元二)指定讀物,香港;香港公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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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躍 (2007), “明代的捐納:財政與社會";"全球化下明史研究之新視野" 學術討會會議論文; https://project.ncnu.edu.tw/jms/wp-content/uploads/2007/10/Pp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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