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 星期三
試就元初立國的發展形勢,析述忽必烈的漢人政策.
忽必烈率領蒙古軍隊南下滅宋,取得以漢人為主的中原地區的統治區。為了對新佔領的中原地區作出有效管治,忽必烈任用大量漢人為幕僚,以漢制建立大元帝國。忽必列又任用漢人出任中央官吏及地方將領。然而漢將李璮的叛變,促使了忽必烈對漢人態度改弦易轍,提出了針對漢人的種族歧視政策,加深了族群間的矛盾,為元末的政治動盪埋下伏線。
忽必烈在1260年奪得汗位後,便正式建元 “中統” ,有中朝正統,繼承中原王朝的意味,並按漢人幕僚王文統的建議,建設中書省為中央行政機構,又任王文統為平章政事,張文謙任右丞。中統二年 (1261年),忽必烈對中書行省進行改組,除漢人以外,另加入其他民族任職。 任以不花、史天澤為中書右丞相。 忽魯不花、耶律鑄為左丞相 等等。從中書省各官員的任命上,漢官為元初時期的骨幹主力。而外族官員如,布魯海牙、廉希宪等,漢化程度亦較深。在軍事方面,漢將亦在元初政權裡扮演重要角色。忽必烈從各地方軍抽調士兵任直屬宿衛軍並交由黃文柄、李伯祐出任指揮使。 在中原各地,漢將如張柔、王文干、解成、張榮實、嚴忠嗣、張宏等,在中原各地合共領兵七萬戶。因此,無論在行政及軍事上,漢人官員在元初時期佔政府官員的比重,遠比蒙古帝國建立初期為多。 另外,忽必烈及其重用漢臣所代表的開明勢力戰勝以阿里不哥為代表的保守蒙古貴族勢力,促使採用 “漢法” 及重用漢官成為元初時期的蒙古執政主旨。
在忽必烈重用漢人政的主軸下,隨著李璮之亂的發生,促使忽必烈的漢人政策作出了重大調整。 李璮原是山東反抗成吉思汗的地方起義軍- 紅襖軍領袖李全之子。隨著紅襖軍向蒙古投降,李璮轉而成為山東地方軍閥,出任益都行省,並掌五萬精兵。 另一方面,李璮雖對外稱臣於蒙古,但實際上對蒙古持觀望態度。 例如, 蒙哥伐宋時,向李璮借兵,而李璮以益都為要塞,拒絕蒙哥要求。 李璮又擅自扣起山東的鹽課及賦稅,又在諸路市馬,保留實力待日後而自圖。除此之外,李璮又與中書平章政事王文統有翁婿關係,李王二人彼此關係密切並時常互相通訊,另李璮掌握忽必烈及中央政府動態。甚至在李璮在起事前夕,還得到王文統對延遲起事日期的建議,只是建議最後並沒有被李璮採納而己。除此之外,李璮還與山東、河北軍閥互通聲氣,相約共同起事。 忽必烈與阿里不哥之間的內戰蔓延,另李璮決心叛變,在中統三年(1262年) 2 月3 日起兵。由於山東、河北軍閥沒響應李璮叛變,南宋亦沒有作出相應的軍事行動侵擾蒙古軍,再加上李璮的戰略失誤,在4月時,李璮叛軍已被忽必烈的大軍圍困於濟南城,直至7月因粮盡而潰敗。
李璮之亂另忽必烈對漢臣的觀感大肆改觀。首先,王文統作為忽必烈的核心幕僚之一,從李璮與王文統之間書信來往中,顯示王文統早已知悉李璮叛變計劃及發動日期,及王文統對李璮叛變的曖昧態度。如果李璮叛變不是被忽必烈迅速撲滅,憑王文統的權位,對蒙古政權,甚至忽必烈本人的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除了王文統的取態外,山東、河北的軍閥與李璮的書信來往,另忽必烈懷疑各漢將的忠誠。因此,忽必烈展開針對漢人的部署。 首先,實行調官法。廢取軍閥世襲,讓中央集權重新確立,防止地方軍閥割據。第二,軍隊易將。將不同軍隊裡的萬戶互調,或由中央另派萬戶。另兵權歸中央管轄。第三,軍民分治。過往地方軍閥掌控其轄地的軍事、政務及財政。隨後改為民事由民官管理,而軍官只負責軍務,防止了軍閥專横獨大。第四,削弱兼攬的權力。 “諸路民總管子弟,有分管州、府、司、縣、及鷹坊、人匠諸色事務者,罷之。” 以防家族勢力專權。第五, “設萬戶府監戰,選宿衛士監漢軍。” 第六,取消漢人世侯封邑。如張柔、嚴忠濟等的封戶均改為民籍。 第七,禁止民間私藏兵器。明顯地,忽必烈從重用漢官,在經過李璮叛變後,已轉變成對漢人,尤其是漢官,處處提防。
出於對漢人的猜忌,忽必烈對人民按其民族或所信奉宗教,實施民族四級制。 四種等級分別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不同等級的民族,元朝政府亦有不同的待遇,以優待蒙古人,限制漢人,而蒙古亦刻意把漢族人民分為漢人及南人階級,而漢人階級稍高於南人。期望以階級差異分化漢族人民,以便管理並使蒙古政權穩並同時使蒙古人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首先在官員的任命上,各級政府高官大部分由蒙古人擔任,其次為色目人。 漢人與南人絕少出任。 在地方上,漢人出任總管,而色目人則出任同知並與漢人總管互相牽制。色目同知與漢人總管皆聽命於蒙古人出任的地方達魯花赤。 在軍政及武器管理上,絕大部分亦由蒙古人專任,而出任相關的色目人則極少。漢人與南人更絕無僅有。在刑法上,不同民族等級,各由不同的司法機關處理,而刑罰亦各異。 例如,蒙古人傷殺漢人,只徵燒埋銀及斷罰出征。反之,漢人毆傷蒙古人,則可處極刑。除此之外,漢人亦禁止收藏弓箭槍棒等武器、聚眾、圍獵、乘馬也被禁止。 在徵斂方面,不等民族等級亦不同。以括馬為例,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則取三份之一、漢人及南人則全取。從以上種種政策所顯示,蒙古政府對蒙古人、色目人及漢人之間的待遇差異極大。加深了各民族之間的矛盾。
忽必烈在爭奪汗位,建立元帝國之初,任用大量漢人謀士出謀劃策。並藉著漢人官吏的支持,戰勝了代表蒙古保守勢力阿里不哥。重用漢臣並以漢制建立元帝國並成為忽必烈的政治綱領。然而,李璮之亂,改變了忽必烈對漢臣以至是漢族人民的信任。忽必烈以各種各樣的政策制衡漢官,又以四等民族政策限制漢族人民,以防範漢族人民叛變,並確保蒙古族在政治及經濟上保持絕對優勢。 然而,種種歧視漢族政策加深了各民族之間的矛盾,催生了元末的農民起義反抗蒙古政權。
參考文獻
公開大學 (2014),“CHIN A281C 中國中古史” (單元十) 香港: 香港公開大學
蒙思明(1980), 元代社會階級制度, CHIN A281C 中國中古史 (單元十)指定讀物, 香港 : 香港公開大學
周良霄(1986), 忽必烈, 吉林: 吉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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